时间:2025-12-24 08:28:2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3)沪0105民初34997号
《判决书》第16页,对此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时B达成的系三份“1199元购买达到百万级别天然缅甸A货”的合同,…… 《判决书》第17页,从文义解释上看,被告时B陈述的“百万级别”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商品实际价值即为100万元。 那是多少钱?总该有个数吧?
一、先看视频 (一)视频1
(二)《判决书》第12页引用了该视频,另查明,原告曾参与被告时B与本案相同商品的案外直播。被告时B在案外直播时陈述:“一整套……两百万级别、如果你买到假的,按照两百万赔付三倍,假一赔三……”、“……买到假的赔六百万。我说的,录屏,截图”。 据此可知,“两百万级别”即是两百万的价值、六百万的赔偿,非常清楚、准确、具体。 (三)视频2
(四)《判决书》第4页“8月20日直播间宣称商品值一千万视频及文字版”表明:“千万级”的翡翠,千万价值。
二、这是被告时B交易宣传时的表达习惯 X万级别,即X万。
根据习惯类推,本案百万级别就是一百万价值、三百万赔偿。
三、有视频证据能够直接证明百万级别就是100万元——消失的【光盘】 (一)意外出现的《刻盘说明》 (该证据出自一审;二审、再审都提交过;百度“邓鑫法官”可查) (二)离奇消失的【光盘】 该《刻盘说明》含(光盘)在庭审中并未出现;《刻盘说明》同时也证明原告有依法书面提出调取证据申请。 该《刻盘说明》【光盘】没有在法庭出示质证,没有质证记录。 《光盘》去哪了? (三)“断片”的存在与【光盘】的作用 1. 庭审中被告2指责原告证据链断裂 《笔录1》第17页,被告2拼多多代理人质证时说,“原告截取的视频不完整”。 2. 原告提交的三段录屏证据不连贯,有“断片”4分钟。 3. 判决认定的“全过程”的事实是错误的(重点2) 《判决书》第16页,对此本院认为,从原告进入直播间到下单购买案涉商品再到被告时B开箱展示商品的全过程来看,2023年7月6日23时23分至24分,主播时B陈述…………23时34分,主播时B开箱展示商品并陈述…… 这里原告证据缺少23时25~29分的视频,是本案三单商品实际抢购过程,“断片”4分钟。 4. 原告有依法书面申请调取当天视频,这在被告2《刻盘说明》已有证明。(重点3) 5.《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5条 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法官隐瞒视频【光盘】证据,结果同理。 6. 原告记得“断片”部分被告1说过:“……开盒之后你觉得不值百万的,可以直接退掉。设置一百万保价,一千块钱保价费我出……”。 这里“值百万”、“一百万保价”等说法在【光盘】中会得到复现,能证明标的物商品的实际价值一百万元。
四、生活中的表达习惯 说某物有多少的时候,一般说“十个”,往往不说“一十个”,而省略“一”;“百分制”也不说“一百分制”;这是习惯,都能理解。 本案直播间“百万级别”是百万,也就是一百万。
五、直播间实际表达科学角度分析 《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判决书》第9页,(主播)……达到百万级别的,绝对是百万级别的。 “百万级别”在物理、数学上理解就是七位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科学理解是不低于100万元,100万元是下限、底线,所以选100万元合理。||| 互联网“百亿补贴”一般理解成补贴百亿元、一百亿元。
“百万级别”四字与“100万元”确实不能像数学一样“简单等同于”。100万、200万、300万、999万都属于百万级别(不足一千万),法官文字游戏玩得好(所以第17页此段陈述粗看没毛病),但其中文含义的解释在此是100万,邮寄保价100万不允许“含糊其词”、要具体化,已经证明。(“含糊其词”用的是《判决书》原词,合同解释“含糊其词”)
六、还有庭审中被告1辩解自认百万元,《判决书》第5页,被告辩称“……对于所称的百万元商品以千元价格进行销售,本案宣传……”||| 抛开其它因素,这里可以看出被告曾宣传商品——“百万元”——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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